2011年6月,郭某与原告签订《内部承包协议书》,将该项目中的基础修土等劳务交由原告实际施工。协议眉头甲方冠以“被告南京分公司”的名称,落款处甲方由郭某作为代表签字,并加盖被告工程项目部印章。 2013年4月,郭某与原告签字确认《班组结算单 ...
(2)提交证据: ①房屋买卖合同 落款日期为2012年5月16日的唐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一份。 其中,房屋买卖合同约定,通知上房 ...